2014年4月24日-25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三位专家来我公司对硝基复合肥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现场审查,本次现场审查中发现了5个轻微缺陷项,经过专家评审,公司顺利通过审查。 在本次现场审查过程中,虽然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是三位专家对我公司在文件管理和记录管理中的一些做法给予的充分肯定,在现场审查中三位专家给公司指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希望公司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中加以改进。 本次审查过程中存在的舞台主要是: 1、企业未能提供0-300℃、0-100℃温度计的检定证书。 2、企业制定的原辅材料验收标准内容不完善,缺少对稀硝酸的控制要求。 3、现场查看原料稀硝酸罐区无检验状态标识(其它原料均有标识)。 4、对包装材料供方评价结果与合格供方名单不一致。 5、企业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有记录,缺少2014年3月28日包装岗位工艺考核记录。 针对现场审查中发现的问题,5月26日质管处将5个不合格问题汇总成不合格项纠正措施表,经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到各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要求责任部门2日内将整改材料报送质管处,质管处进行材料的整理汇总然后报送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质管处 翟乃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