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专家对我公司3万吨三聚氰胺联产硝酸铵、15万吨硝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公司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和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介绍,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该项目作业现场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认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方法正确、程序规范,评价结论准确。我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沂源县安监局提出了验收申请,符合竣工验收程序,同意通过两个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审核获得通过。 (安全处 李在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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