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淄交运管〔2018〕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和运输介质不符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全部实现“五统一”(统一产权、统一劳动关系、统一运输生产组织、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管理责任),及车辆的许可介质与实际运输介质一致,公司要做出承诺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的要求,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司已达到“五统一”的要求,知晓“被挂靠企业对挂靠车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将来也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挂靠行为,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 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经理(法人):于立军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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